第四百零四章 姆爷的《八英里》(2/4)
直到华纳唱片这边的跟随人员拿出证明,再加上陈启明露出了他的脸,他才被放了进去。
“麦当娜在美国果然火的一塌糊涂,她的一场演唱会利润恐怕都在百万美金以上!”
刘慈伟是第一次看到美国这边的演唱会现场。
见到周围如此多的麦当娜歌迷,甚至一度影响了洛杉矶的交通,他忍不住发出感叹。
在他眼里,这哪是人啊!分明是一张张绿油油的美钞。
“其实老板的人气也不差!他是目前美国最火的外国歌手。
美国有大量的歌迷都视他为偶像!”
跟在陈启明身后的马歇尔用他那不纯熟的中文说道。
“是的,老板并不逊色麦当娜,在我心中,老板才是最利害的歌手!”
旁边的查斯特在这时也开口说道,他的中文说的比马歇尔好很多。
都说跟什么样的老板做什么样的事。
这句话用在马歇尔与查斯特身上就很形象。
这俩人加入了美国起点唱片以后,因为老板是中国人的缘故,俩人自发的学起了中文。
其中,查斯特毕竟文化高,学起来较快。
反而马歇尔文化程度低,学了一两年,说起中文来还很夹生。
“没想到查斯特你也会拍马屁了?”
走在前面的陈启明听到俩人的话,忍不住回头笑着调侃。
最厉害的歌手?
陈启明虽然自认自己最牛逼。
但真实情况却是他在美国其实并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。
迈克尔杰克逊与麦当娜有今天的程度,可不是一两年之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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