犬之罪 第十一章(上)(1/5)
“姓名?”
“刘辉。”
“年龄?”
“28岁。”
“籍贯?”
“河南开封。”
“来S市多久了?”
“一两年吧。”
“一年还是两年?说准确一点。”
“不记得了。”
“再好好想想。”
“真不记得了!警官,你们一大早把我从床上揪到这儿来,到底是为什么啊?”
蒋健听到这里,示意旁边的记录员先停一下,随后拿起手边的一叠照片,起身走到被铐住双手的刘辉身旁,俯下身,眼睛直视后者,把那些照片一张一张拍在他面前的小桌板上。他的力道铿锵有力,恰到好处,就像羊角锤准确无误地击在了钉子头上,震得刘辉的身体一抖一抖的,眼睛眨个不停。
那些均是来自顾新月凶案现场所拍摄的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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