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8章(1/5)
林佳树好奇。
段翊:“因为和小学生发生关系是犯法的。”
“你——”
林佳树气得磨牙齿:“牲口!骗纸!成天就想着那档子事情!”
“说得好像你不喜欢和我做那件事一样。”
段翊无耻地按住林佳树,抢过水笔:“宝贝,你在我身上写字,我也要在你身上写字。”
“你要在哪里写字?”
林佳树莫名地害怕起来。
段翊邪魅一笑,将他的小白痴翻过来,掐紧腰,把他的腿顶开,然后——
双腿内侧分别写上:段翊专用,旁人勿碰。
出于恶趣味,段翊故意把字写在偏后方的位置,林佳树自己还得双腿竖起、对着镜子才能看到这羞人的专属字样。
因此,段翊才把林佳树松开,他就气得挥拳要打人:“姓段的,你把我当成什么了!”
“你说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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